(一)网上报名
【资料图】
上半年应征报名:22023年1月1日 至 2023年2月10日18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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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(含在校生、应届毕业生)在报名结束前,可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(网址:http:/www.gfbzb.gov.cn),填写报名信息。报名藏止后,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,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。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,系统初审后,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,下载打印《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》。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,同时还应下载打印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货款代偿申请表》(以下分别简称《审核表》、《申请表》)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核。
(二)初审初检
女青年持《审核表》、本人身份证(户口簿)、毕业证书(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)等相关证件。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,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。
(三)体检考评
征兵开始后,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,携带本人身份证(户口簿)、毕业证书(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)等相关证件,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。
(四)政治审查
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,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、教育等部门,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。
(五)预定新兵
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、年龄、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,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,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。预定新兵名单(包括姓名、户籍地、学历,高考原始总分数、综合素质考评分数)同时在省、地市,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,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。
(六)批准人伍
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,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,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,发放《入伍通知书》。学生凭《入伍通知书》办理户口注销、享受义务兵优待,等待交接起运,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。申请学费资助的,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《申请表》原件和《入伍通知书》复印件,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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